柳凌其实并未昏迷,当他舒服的躺在林煜锦的怀里在马背上颠簸的时候,他的脑子甚至还能清楚的知道,1+1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等于2。
只是不想睁眼而已,不睁开眼看不见发所生的一切,就能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。
这是人类有名的鸵鸟行为,仅次于掩耳盗铃的愚蠢。
但是不可否认,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失神,魂游不知何方,就是不肯回到被鲜血染满的身体里。让林煜锦叫他的名字,也许只是一种莫名的执念,是种无意识的行为。
在二十一世纪,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尝试一下杀人是什么感觉。
现在柳凌才知道,当一个普通老百姓第一次杀人,也许他会恐惧,但是如果他第一次就杀了一堆人,他就已经不知恐惧为何物了。
变态杀人狂,也许就是这么出家的吧?
柳凌现在的脑子清醒的很,一点都没有要发疯或者歇斯底里的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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